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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凤凰县突出“三个着力” 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

日期:2021-02-10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司 【字号: 打印本页

湖南省凤凰县是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凤凰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村宅基地工作作为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来抓,着力在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盘活利用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

一、着力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工作基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4个县直单位及1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农经站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增设人员编制5名。县委、县政府先后6次召开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会议举办现场培训会40余场次,参训人员2000余人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规划和产权基础。全面完成了281个村庄规划编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为高质量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筑牢执法基础。推动17个乡镇全部成立综合执法队,目前有专业执法人员237名。严格执行“三落实、一禁止”,即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格落实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到场、建设过程监督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要求,严格落实面积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做到有人执法、依法执法。

二、着力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网格长信息报送制度。在农村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每个网格长负责管理1020户农户,原则上每周向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报送建房动态信息,及时掌握农村建房情况二是建立小组核查制度。组内村民申请建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初审,村民小组结合四邻意见、网长报送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查,召开村民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并跟踪村民建房情况。三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责任落实制度。压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初审责任、监管责任,鼓励主动劝阻违法建房行为,并向上级政府报告。去年村极集体经济组织共劝阻13起违法建房行为。四是建立综合执法制度。依托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查非纠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农村建房,杜绝占田建房、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去年共处置818起违法建房行为,拆除22起违章建筑。五是建立联审联办制度。17个乡镇均成立宅基地管理联审联办办公室,由乡镇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联合审批农村建房申请,实现联审把关。六是建立督导制度。将全县分为五个片区,组建五个片区工作组,对宅基地管理工作实行一周一督导、一月一报告。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

三、着力在盘活利用上下功夫

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上,主要探索三种模式。一是资金参与模式。企业注资村集体经济,引导村民加入民宿合作社,参与合作经营,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开发民宿产业,经营收益由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按比例分配。如廖家桥镇拉毫村利用闲置民居进行特色民宿开发,建“石屋民宿”特色民宿园,已开发民宿13栋,每栋年收益6万元以上。二是资源参与模式。村民用闲置的传统民居入股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此为资源,通过租赁方式出租给企业,开发乡村旅游,建设农耕文化实景体验场、乡村文化舞台、非遗传承展示展演基地等,村民从中获取租金。如麻冲乡竹山村利用传统民居打“竹山乡居”乡村旅游目的地,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资产参与模式。村民把闲置民居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运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价值评估,以资产入股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景点、特色民宿开发。如山江镇雄龙村在千潭湖旁建设特色民宿、特色民俗文化景点,经营收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企业按股分配。为更好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成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已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36856亩。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