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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全力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日期:2020-09-02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云南省大理市自2015年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狠抓制度建设,建立系统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建立上下贯通、相互协调的运转工作机制

按照“省委直接抓、试点地方党委负责”工作要求,大理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上下齐抓、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乡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工作。各村委会在市、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支持下,成立村级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落实试点工作具体任务。根据职能职责,明确市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一定条件下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健全宅基地收益管理办法;规划部门负责修编完善村庄规划;市土投公司、财政、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配合建立宅基地制度改革融资平台;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工作平台。

二、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机制

为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升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市委宣传部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市委办公室印发《大理市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方案》各部门按照宣传方案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渠道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大理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手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知识问答》和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折页6.2万份,书写标语1270条;组织专题集中学习3次,开展动员培训57场次、培训镇村干部2898人次;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平台开设专栏,通过999微大理”收集群众留言提问233,反馈答复208条。

三、建立全面覆盖、统筹推进的整合工作机制

大理市在试点中,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洱海保护治理相结合、与民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结合、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相结合,在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发挥改革叠加优势,牢牢把握“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条主线,采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模式,同步推进“多规合一”、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等涉农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改革的系统效能。

、建立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

大理市围绕政策有方向、行动有指南、工作有指导、管理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的试点工作目标,狠抓宅基地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大理市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大理市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大理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及土地收益调节金收取管理使用办法》《大理市关于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实施意见》等8项管理制度,夯实改革基础,推动试点有序开展

、建立领导挂、真督实查的督导工作机制

大理市积极发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将试点工作各部门、乡镇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督导内容。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市级部门挂钩行政村、乡镇干部职工包村组的工作机制,将改革责任进一步细化到部门、乡镇、村组和具体责任人。组建市重点工作第四督查组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