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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探索盘活农村房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19-05-09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同时,积极探索盘活农村房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方式。

(一)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2018年,广州市统筹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7个试点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广州市将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产业生态布局要求,依据不同村庄发展现状和潜力,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方式确定分类规则,明确具体村庄分类,统筹推进村庄发展。在村庄规划编制上,最大限度发动村民参与,使规划符合农民需求,真正转变为“村规民约”。作为全国村庄规划试点的广州市白山村,在规划编制时就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将村庄定位以生态旅游、农业观光、休闲度假为特色,注重体现客家风情和岭南村落风貌。

(二)分类处置农村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对挖掘农村土地利用潜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州市对“一户多宅”、超面积或者没有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坚持“遵照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类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对已覆盖乡村规划的地区,村民持各镇(街)出具的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及符合乡村规划和建房管理要求的证明文件,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对于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等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权利人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或提供调解协商证明材料,明确房地统一登记的权利主体,作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三)大力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广州市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明确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发展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以及非营利性养老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兼顾推进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在保障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原权利人合法权益,并符合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允许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拆旧建新,用以建设民宿,发展乡村旅游。广州市从化区通过盘活农村闲置住房、旧厂房旧学校等,大力发展以高端精品民宿为特色的民宿产业,涌现出“米社莫上隐”等大批精品民宿。据旅游部门监测统计,从化区莲麻村、溪头村、西河风情小镇2019年春节假期接待游客约13.14万人次,精品民宿入住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广州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交易和分配,将区、镇(街)复垦指标收益优先统筹用于原镇(街)一级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区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村民积极性,在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为南粤乡村建设腾地出钱,达到以城带乡的效果。20181212日下午,广东首个农村拆旧复垦项目指标在省复垦指标交易平台成功交易,成交单价为50/亩,交易总金额达2154.05万元。

(五)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利用。广州市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成立集体土地整备中心,依托“三资”平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引入市场主体组建集体土地整备公司,通过托管方式对规划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存量土地进行整合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统一招商。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体系,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

(六)农房建设彰显岭南乡村风貌。广州市在农房建设管理上注重特色发展,注意保留岭南文化风貌。鼓励各区在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对符合条件的农房建设给予测绘、设计和建筑风貌补助,落实村庄规划布局和风貌管控要求。在符合区域控制要求和满足乡村景观风貌塑造的前提下,允许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农民住房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按已批规划要求,适当提高建筑高度,优化乡村空间形态,丰富农民住房类型,大力营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岭南特色乡村风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