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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深化惠农合作 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09-23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会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深化惠农合作20214月印发专门通知,提出农民合作社走访和信息采集全覆盖、推行农民合作社专属优惠服务、开展“送指导服务上门”活动等具体措施,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实现农民合作社走访和信息采集全覆盖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尽快完成农民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管理人员账号开通,为邮政走访采集当地农民合作社信息提供支持。各级邮政企业加快推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走访工作,实现全省农民合作社走访100%全覆盖,同步采用邮客行APP加强信息采集工作。

二、积极推行农民合作社专属优惠服务

(一)加大对农民合作社信贷支持。支持农民合作社申请惠农合作项目贷款,优先占用邮储银行低利率额度和整体授信额度,对额度不足的,优先倾斜追加,同时在贷款业务审批上予以优先审查审批。

(二)给予惠农信贷利率优惠政策。农民合作社申请惠农经营贷,资质良好的,最低可享受LPR基础利率。

(三)提高惠农信贷风险容忍度。单户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农民合作社法人贷款或50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高3个百分点。

(四)加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各级邮政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整合邮政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有效提升农民合作社产品质量和销量。

(五)提供优惠寄递和高品质增值服务。邮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航空运输、冷链专线、优先派送、预约投递等农产品寄递增值服务,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省内件最高6折优惠,省际件最高7折优惠,快递包裹易邮箱执行优惠结算政策。

(六)打造邮政农品品牌。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中邮惠农APP开店免交保证金。三品一标以及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在邮政线上平台销售免收管理费。

三、探索开展送指导服务上门活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当地邮政部门的对接沟通,结合农民合作社大走访,协调组织走访人员对全省农民合作社经营状况及需求进行问卷调查,探索精准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的路径方法。为农民合作社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评析》等学习宣传资料,宣传解答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各级邮政企业建立与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稳定联系,及时回应农民合作社关切,根据区域特色产业建立业务清单,以需求为导向制定综合服务方案,打造邮政综合服务示范社、整县推进试点县,助力云南农民合作社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