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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内设机构
     
  • 综合处
  • 经营体系处
  • 合作经济处
  • 社会化服务处
  • 宅基地管理处
  • 宅基地利用处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