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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2019年,农业农村部面向全国征集推介了第一批2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广泛宣传各地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成功经验,现拟征集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破解实现小康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为主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及农财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重点,突出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广泛开展案例征集。征集范围包括:

(一)拓展服务领域。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立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开展延伸服务领域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包括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二)创新服务方式。各地在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专业化服务、综合服务和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探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公司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方式创新、市场化运作以及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地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入和撬动社会资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各地加强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创新管理方式,推动农业生产托管全面实施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案例标准

(一)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二)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紧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

(三)典型性。选送的案例对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认同,具有一定代表性,对其他地区、主体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不重复。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开发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不再列入选送范围。已推荐未入选的可再次推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地申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案例真实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负总责。每个省份择优选取1-4个典型案例,经分管厅(局、委)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我司。

(二)申报材料。每个案例材料,包括典型性或代表性摘要概述(200字左右)和正文,正文控制在3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服务特点、典型做法、成功经验、主要成效。案例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亮点,注重以数说理、以理服人,有条件的可辅以图表。同时,每个案例选送典型性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

(三)申报时间。202021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41日。

 

 

联 系 人:赵威、朱丽丽    

联系电话:010-59193136

电子邮箱:hzsnyshfwc@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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